子女多次曠課 阿縣起訴約百父母
2011-06-21 (05:43)
(三藩市 )(本報訊)加州現時有法律規定,如果學生慣性無故逃學(無故曠課6次以上),情節重大者,其父母或監護人會被控,承擔法律責任。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指,去年秋天,大約有100名阿拉美達縣的父母因此遭到起訴。副地檢官德瑞妮克(Teresa Drenick)表示,所有的起訴案件中,學生曠課的次數都遠勝過六次。

         事實上,在發現學生慣性逃學時,校區官員會先嘗試幫助學生解決逃學問題,情況沒有改善的話才會將個案呈上法庭,學生家長被控的罪名是違反加州教育法規,在法律上而言與交通違規差不多,課處100元的罰金。

         但官員把父母拖到法庭上,並非只是罰他們的錢就了事,真正目標乃是促使學生回校上課。在校外機構的協助下,學生家長被轉介至心理諮商和醫療等服務,從而克服造成子女逃學的障礙。大多數逃學的學生是小學生和初中生。

         這個做法似乎已經奏效。阿縣百名被起訴的父母中,有30個學生家長,上周五帶著子女到屋崙阿拉美達縣高等法院內,出示子女按時上課的良好證明,甚至有學生獲得學校發出的完美出勤率獎牌,獲得法官稱讚。

         造成學生長期缺課和逃學的原因繁多,包括家人生病、無家可歸、酗酒磕毒、憂鬱症、交通問題乃至肥胖症等等。例如,有名體重280磅的小三生,因為坐不下小學校車的座位而不願去上學。

         德瑞妮克說自己已聽到太多各種故事:嬰兒感染流感、下著傾盆大雨、家人過了半夜才上床睡覺等,可原本只是曠課一次的行為,很容易就演變成幾十次曠課。她認為,有時候強迫學生家長出庭應訊,能夠把他們嚇醒,努力督促子女按時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