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的「消費者產品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因為法律程序被拖延多年,包括在參議院遭反對,以及聯邦大選舉行次數頻密,直至一年前法例終於生效。
法例周一生效,意味聯邦部長將獲賦予全新權力,可以將不安全的玩具、運動用品、嬰兒床和其他家居用品下架,不像以往做法,僅限於要求生產商自動自覺去做。
不受上述新例影響的產品包括汽車及其構成部份,食品或藥物,因另有法例專責規管。
以前唯指望供應商
根據舊有法例,政府只能要求供應商採取行動。
政府官員表示,新法例讓加拿大更能跟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有一致立場去處理不安全產品。
與此同時,渥太華將可以要求生產商和入口商提供產品的測試和研究結果,同時向政府報告嚴重事故。法例亦容許政府防止危害公眾的產品進口加拿大。
衛生部長艾露卡定於周一出席渥太華一間玩具店的活動,宣傳成功修訂已有40年歷史的法例。
加拿大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一直致力遊說政府修例。協會總裁克蘭(Bruce Cran)表示,修例的時間早已拖得太長,不過,新例終於能夠落實,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大喜訊,因為所有加拿大人將會受惠。
2009年加國製造的Stork Craft嬰兒床需要回收,因為收到跟該款產品逾十多宗事故報告,其中更有4名孩子窒息;加拿大是透過美國方面的規管部門才得知事件,由此可見舊有法例不完備造成的不良後果。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