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洛縣7月1日禁用塑膠袋政令 救地球華洋超市推廣環保袋
2011-06-19 (05:46)
(洛杉磯 )(本報記者曲宗逸洛杉磯報道)自7月1日起,洛縣大部分超市將停止提供塑膠袋。17日,華洋超市代表與洛縣公共事務部門官員於共同舉行致贈環保袋儀式,向民眾宣導「禁用塑膠袋」的環保理念。

        洛縣公共事務部門官員史潘西(Bob Spence)表示,自7月1日起,洛縣地區的超級市場及零售商店,將禁止提供外帶的塑膠袋,不過不限店內的包蔬果魚肉的透明塑膠袋以及西葯房小型置葯物塑膠袋。民眾若是忘記帶環保袋,超市依法需提供「回收紙袋」,但會向顧客收取10分的費用。

        史潘西指出,此法令只限在洛縣的非城市管轄區域,聖蓋博市、蒙特利公園市等城市,需等到市政府同意後才會實施。至於罰則,近半年將採用宣導勸說政策,並向商家發出警告信;但若半年後,店家仍未實施,可能會面臨一天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