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商台新城新增牌照條件
2011-06-17 (12:25)
行政會議通過廣管局就商業電台、新城電台的新增牌照條件。

        牌照中期檢討的建議加入新條件,兩個電台每星期增加播放30分鐘節目、30分鐘藝術及文化節目、30分鐘針對15歲或以下的兒童節目。兩台也須履行各自的5年投資計劃,商台投資額8.27億元,新城6.77億元,並每年向廣管局提交報告證明實際投資開支。

        廣管局也研究了兩台6年來遵守監管規定的紀錄,認為儘管偶有失誤,但考慮服務年期及總播放時數,有關失誤不算頻密。廣管局也就商台未能履行過去6年的投資承諾,發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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