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建議修訂「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以更有效規範道路上的宣傳橫額、保障交通安全及改善市容。
政府計劃現時只取代位於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並會按釐清後的目標綱領及修訂指引推行有關建議。政府亦會搜集資料,以進一步研究日後是否需要取代位於行人過路處或路口的交通下游十米距離的展示點。政府並會就非法懸掛於政府土地上的宣傳品,加強執法。
宣傳品須清楚顯示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名稱,而該個人或團體須為有關展示品的主要受惠者。
現時全港約有22 400個展示點,當中約有2 800個位於中央分隔欄,在管理計劃修訂後,該2 800個展示點將被新展示點取代。因此,全港展示點的數量將維持不變。
政府預算在今年稍後實施修訂後的管理計劃。在今年區議會選舉後,地政處將邀請各候任區議員及現任立法會議員選擇其展示點。有關展示點的分配將會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政府會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歡迎市民對修訂建議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