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薩利刑滿出獄風波再起 集體訴訟控警方侵權
2011-06-15 (05:44)
(三藩市 )(本報灣區訊)反對屋崙警察署和阿拉美達縣警長辦公室,一份集體訴訟正式被提交。該訴訟指屋崙警察署和阿拉美達縣警長辦公室侵犯權利,因為自去年11月前捷運警員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被判刑後,150人被捕。

        梅薩利出獄訴訟即提出

        6月13日凌晨12:30梅薩利在從洛杉磯男子中央監獄(the Los Angeles County Men's Central Jail)釋放以後,這份集體訴訟在「聯邦地區法院」(U. S.District Court)正式提交。

        前捷運警員梅薩利於2009年元旦當天,在捷運屋崙果谷站的站台上,將跁在地上的格蘭開槍擊斃,梅薩利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是「拔錯槍」,以為使用的是電槍。陪審團在去年7月裁定梅薩利「非蓄意殺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罪成,梅薩利在去年11月被判入獄兩年,6月13日獲得釋放。

        由於得到洛杉磯縣法官Robert Perry的輕判及在獄中表現良好,現年29歲的梅薩利服刑11個月之後,回復自由身。他因為槍殺希活居民格蘭(Oscar Grant III)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兩年。他的提早出獄並不令人驚奇,因為一年前洛杉磯縣高級法庭法官皮利(Robert Perry)在輕判他時,就設定了這個出獄日期。

        但對格蘭的家人來說,梅薩利的出獄勾起了他們對這場發生在2009年1月1日凌晨悲劇的痛苦回憶。他們認為,這是司法系統的失敗。格蘭的舅舅、他們家族的發言人莊臣(Cephus Johnson)說,我們認為,他並未為他的行為負上應有的責任。我們對司法系統深感失望。

        對梅薩利來說,重獲自由固然可喜,但他也失去了從警的理想。三年多前,他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成為一名捷運警員。現在,格蘭之死的風波還未完全平息。一項民事訴訟和一項可能的上訴官司仍在法庭等待審理。梅薩利的辯護律師雷恩斯(Michael Rains)說,「官司還未完全平息。現在他需要盡快遠離公眾的視線,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和家人,平靜地生活。」

        格蘭家人續要討回公道

        儘管梅薩利在裁定罪名成立之後曾在媒體撰文道歉,但雷恩斯說,梅薩利願意與格蘭的家人接觸,但目前民事訴訟仍在進行,所以並非接觸的時機。一旦官司完結,相信梅薩利會提出與格蘭的家人溝通。雷恩斯還說,梅薩利希望找到銷售或商業的工作,短期內仍會留在加州。梅薩利獲釋後,將受到假釋條例的約束。雷恩斯說,他必須與假釋官商討他能在什麼地方居住。格蘭的家人若要繼續討回公道,只有打贏聯邦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