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 整合式家暴法庭開審 減輕陷危機家庭困難
2011-06-12 (05:52)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司法體制首創將家事法案件和家庭暴力案件一併審理,並在安省試行,讓陷入危機的家庭面對較少困難。

        當家事法庭的案件跟刑事法庭的案件涉及同一家庭時,兩宗案件就會轉交整合式家暴法庭(Integrated Domestic Violence Court)審理,這項試驗計劃在安省一個法庭推行,一旦成效顯著,計劃將擴至全省。經過一年半的準備,首宗案件周五開審。

        可加快審理工作和減少衝突

        參與設立試驗計劃的安省、司法部門和社區多個機構期望,這類棘手個案由一位法官負責,可以加快審理工作和減少衝突。

        安省法庭助理首席法官格里菲思(Peter Griffiths)指出,這種整合性審理模式,讓主審法官更了解涉案家庭的問題,頒令會更具連貫性。現行體制則是,當家事法庭的案件跟刑事法庭的案件涉及同一家庭時,兩宗案件的司法程序分開進行,審理速度緩急有別甚至出現互有衝突的法庭頒令。

        假如一對夫婦其中一方被控以家暴罪,另一方則尋求子女監護權,兩個法庭的頒令極有可能互有抵觸。格里菲思指出,如此一來,就會為該個家庭帶來混亂。新創的法庭模式正是要更能體現調解而非對抗的基本司法精神。

        家庭法律師伊絲列(Lauren Israel)是上述試驗計劃的顧問委員會成員。她指出,即使撇開家暴受害人不談,任何人同時面對兩宗法庭案件,身心都會非常疲累。創立新模式法庭就是要讓情緒異常波動的當事人減少壓力,對所有涉案者都有好處。

        安省司法廳長班德利表示,法庭主要是幫助家暴案受害人,當中以婦女佔大多數,但同時對孩子以及整個家庭來說都可以受惠。

        他受訪時指出,違法者當然要被繩之於法,受害人和家庭將來不會再受傷害,更希望有效解決問題後,整個家庭能夠有前景。

        多倫多家庭服務(Family Service Toronto)機構的蔓紐爾(Lisa Manuel)指出,早應該有這類法庭,讓有需要的家暴案婦女獲得協助,減少所受的身心壓力。

        這個綜合性法庭位於多倫多市渣華士街311號(311 Javis St.)是加國首創,是仿效美國紐約市的模式而成,同時安排一名社區資源人員,為有須要家庭聯絡相關服務。

        假如被控家暴罪名者不願認罪而選擇受審,則案件就會交回刑事法庭審理。計劃試行初期,該類綜合案年會每隔一個周五在法庭審理。離婚和家庭資產個案將仍會交由高等法庭處理。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