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的塑化劑事件滿城風雨,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業者違法添加食品添加物,從現行最高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鍰,增加為處600萬元以下罰鍰;致危害人體健康,也加重刑期。
在全民共識及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關注下,塑化劑風波爆發至今,短時間內完成修法,過程順利、氣氛平和,朝野一致希望修法遏止不肖廠商。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業者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若業者惡意違規添加食品添加物,導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過失犯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