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廉價租競選車受質疑 租借男子表示與別人無關
2011-06-08 (05:2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去年夏季以每月400元將1輛巨型的旅行車租給福特(Rob Ford)競選多倫多市長活動之用的男子表示,這安排是他的事情,與別人無關。

        這項安排周一在市議大樓成為了辯論的內容。設於格林伍德大道(Greenwood Ave.)的Outback Storage的羅伯遜(Michael Robertson)在客氣地結束簡短電話訪問前說,如果他廉價地租出1部旅遊車,這顯然是因為他想這樣做。

        退休教師迪波伊(David DePoe)已要求市政府審計市長福特在一些不同事務方面的競選財政,當中包括這次的競選是否以十足的市場價格來支付貨物及服務,而這包括了1輛長車身,並展示了「支持福特當市長」(Ford for Mayor)及「尊重納稅人」(Respect for Taxpayers)的字眼的旅行車。

        守規審計委員會拒絕了迪波伊的申請,原因是該委員會已因應以往的1項要求下令進行審計,而福特已入稟法庭挑戰這項指令。

        如果福特以低於市場價值來使用這輛旅行車,按照市政府的選舉法,這可能會被視為非法的公司捐款。另方面,較高的租金將會令到他的開支超過法例所規定的130萬元開支上限。

        羅伯遜為2010年7月,8月,9月及10月所開出的發票為每月400元,另加200元的合併銷售稅,總銀碼是1,808元。

        迪波伊向市政府的守規審計委員會稱,他接觸過數間旅行車公司,獲得黃金時段的同類車輛的報價介於14,000元至31,595元之間。

        他其後向記者表示,他與妻子於2003年租用了1輛細許多而車齡有15年的Econoline客貨車,為期100天,費用是12,000元。

        福特的律師巴洛(Tom Barlow)向該委員會表示,該輛車非常之舊。他表示,該輛車主要用來作為活動的背景。

        稍後,當被1名記者問及羅伯遜是否福特的支持者時,福特競選的財務總監陳斯蒂芬(Stephen Chan,譯音)點頭,並且說他的了解是這樣。

        在巴洛急忙作出更正,形容羅伯遜是1名「供應商」之後,陳斯蒂芬表示,他不肯定羅伯遜是否福特的政治支持者。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