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光准離精神病院
2011-06-04 (05:10)
(溫哥華 )緬省一個刑事審查委員會周四晚上裁決,在灰狗巴士上砍斷鄰座乘客的頭還吃死者肉的華裔男子李偉光,獲准更多離開精神病院病房到戶外活動的時間。

        委員會裁定,李偉光可能在某些條件下,獲准離開Selkirk精神健康中心病房。這些條件包括:外出活動時間由每天一小時開始,陸續增加至一整天,必須由持有無線通話或手機職員陪同,他外出必須通知保安員,如果他離開醫院範圍,必須由警員全天候陪同。

        醫生克雷默(Steven Kremer)醫生周一告訴審查委員會,李偉光(Vince Li)對治療有反應,態度合作而有禮,從未給Selkirk精神健康中心人員製造麻煩。

        李偉光在3年前殺死巴士上乘客麥克林(Tim McLean)後,因患有未經治療的精神分裂症,毋須對殺人事負上刑責。加通社溫尼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