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華埠清理外牆塗鴉費用 商戶業主要市府負部分責任
2011-06-02 (05:24)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中區華埠的塗鴉問題困擾區內商戶及民居廿年,多市市長福特上任後,要求嚴厲整肅塗鴉,市府附例規定業主有責任清潔、保養及維修物業,包括清理物業外牆塗鴉,否則業主可能被票控罰款。法律界人士指出,市政府不應將清理塗鴉責任全部推到業主身上,市府及執法部門同樣要承擔部分責任。

        多倫多華埠商業促進區主席雷普信表示,市府在年初發出通告,著令業主必須在3月31日前將業物外牆塗鴉清理,否則會向業主發警告。如在再次指定限期仍未清理妥當,市府會派員代為清理,費用由業主負責。如業主不繳付代清理塗鴉費用,該筆費用將附加在地稅單上。該清理塗鴉通告一出,引起華埠商戶不滿,部份人認為清理塗鴉是市府及執法部門的責任。部份人表示雖然樂於清理,但認為時間過於急促。故華埠商業促進區與市府及商戶經過多次會議後,市府充許將清理塗鴉的限期,地面外牆推延到6月1日,二樓至頂樓可寬限至本年底。

        華埠物業外牆十之八九曾被塗鴉

        商業促進區董事兼關注市容、塗鴉委員會主任向華成表示,區內物業外牆十之八九曾被塗鴉,促進區呼籲業主必須自行作第一次清理,雖然部份業主已自律地自行清理,促進區亦早發中英文通告,說明市政府整頓市容清理塗鴉的政策,但仍有不少業主沒有回應。亦有業主表示,近年中區華埠環境改變,很多人在華埠投資物業出租後,即返回原居地,不少租客根本不知誰是業主,很難進一步跟進。

        向華成提醒業主,目前市府雖然仍未定出沒有清理塗鴉的罰款額,如果業主不在6月1日期限前先行清理,日後市政府將派人代為清理,據悉每小時人工是80元,由業主負擔。如業主收到市府代清理塗鴉費不如期繳納,帳單將會轉加到物業稅單,如業主不繳付,可能不能將物業轉售。

        雷普信補充說,塗鴉問題困擾華埠廿年多,近年因各種原因,塗鴉情況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