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累犯判監比例低 司法制度廣受質疑
2011-06-01 (05:24)
(歐洲 )(本報訊)司法部最新的統計數據表明,在過去一年中,作案十五次及以上的累犯僅有三分之一被判監。

         去年,法庭所判給多達62,000名累犯較輕的處罰,如罰款或社區服務。四千多名累犯甚至僅僅受到警告。累犯被判坐監的可能性是十年來最低的。

         在過去一年中,以往有犯罪紀錄15次或以上、被控犯有較重刑事罪的被告達96,710人。這些罪犯包括搶劫犯、入室盜竊犯,及毒販。在這些累犯中,僅有34,600罪犯被判入獄。其餘六萬餘人僅獲較輕處罰,其中,8,200人獲緩刑,五分之一人被判社區服務,15.000名罪犯被罰款。這意味著,這些人得以在英國的街道和公共場所自由往來。

         在2004年時,作案被15次及以上的累犯,在重新犯案時有42%被判坐監。

         保守黨的司法大臣祈淦禮要在未來四年內將坐監人數減少3000人,以節省數百萬鎊的司法費用。

         保守黨右翼議員批評祈淦禮對罪犯的寬容態度。國會議員卡斯維爾說,「我所在選區中有許多人對英國的司法制度失去了信心,因為越來越多的人變成慣犯而不受適當的懲罰。如果政府要將罪案受害人和守法公民放在首位,則必須立即對此採取行動。」

         司法部發言人稱,「我們清楚地表明,司法制度將繼續關押嚴重和危險的罪犯,以保護公眾。」但是,他指審判是獨立法庭的事,因為只有法庭掌握實際情況。他稱,過去十年的罪案大升,表明有必要採取新的辦法去對付重新犯罪的問題,以此降低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