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正積極考慮增加水務署每個分區的水車數目,以便在單一水管爆裂事故中,進行跨區調派時可按需要出動共10輛水車,擬增加的5輛水車所需款項約675萬元。
林鄭月娥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水務署現有5輛水車,每輛容量為6 - 8立方米及104個水箱,大部分水箱的容量為一立方米,小部分為1.5立方米。在跨區調動下,水箱數目可滿足需要。
水務署在過去3年,接報後截斷爆喉所需的平均時間約0.95小時,而平均停水時間約4.26小時;開始提供臨時供水服務所需的平均時間,由2008 - 09年度的0.64小時,縮短至2010 - 11年度的0.37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