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檢驗文件不全台商品須下架
2011-05-31 (12:28)
台灣衛生署重申,使用起雲劑的5大類產品,要檢驗證明未遭塑化劑污染,必須出具6項檢驗合格單,文件不全,相關產品不得販售。

        6項塑化劑是DEHP、DINP、DBP、BBP、DIDP、DNOP,衛生署規定檢驗儀器的靈敏度須達1ppm。

        衛生署指出,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漿果醬、膠錠粉狀等5大類食品,若使用起雲劑,必須出具安全證明才能上架販售。安全證明有2種,1種是實驗室出具的檢驗證明,另1種是原料供應商不含賓漢或昱伸起雲劑的出貨單據或切結書,2者擇1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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