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本報訊)兩名被控強姦一名醉酒的東村女子的紐約市警員,26日被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但是由於兩人返回該女子住所3次,沒有通知上司,因此他們被裁定犯有3項瀆職罪名,為此他們遭到紐約市警務處(NYPD)立即解僱。
據《每日新聞》網站報道,警員莫連諾(Kenneth Moreno)以及馬達(Franklin Mata)將在6月28日接受宣判,他們最高可能被判囚兩年。
這兩名警員2008年12月7日幫助一名酒醉的29歲女子回家,之後該女子控告莫連諾強姦她,而馬達為他把風。
據《紐約時報》網站報道,該案對檢方最不利的證據是,DNA檢測沒有發現任何一名警員曾對該女子進行性行為,另外原告承認自己當時醉酒,對於當晚的事記憶不清。另外在檢察官提供的秘密錄音帶中,看起來莫連諾似乎承認強姦,但是陪審團不為所動,而莫連諾的律師指出,莫連諾在錄音帶中24次說自己沒有和該女子發生性行為。
陪審團經過7天的考慮,終於以強姦罪名不成立終結這場6周的審訊。
43歲的莫連諾和29歲的馬達被判瀆職罪,但是強姦罪、盜竊罪和偽造商業紀錄的罪名均不成立。
如釋重負的莫連諾說,那名女子完全是捏造事實,他說,檢察官在發現沒有DNA顯示自己有性侵行為時,就應該終結此案。但是莫連諾也表示,自己對該女子沒有敵意,希望她一切都好。
根據莫連諾的證詞,自己曾有酗酒的問題,當晚和該女子惺惺相惜,該女子向自己傾訴,由於她太貪杯讓朋友很生氣。
莫連諾說,兩人確實有過調情,自己還唱歌給她聽,該女子曾只穿胸圍趴在他身上。
他說,自己曾親吻該女子的額頭,還和她在床上擁抱,但是堅持說自己沒有和她發生性行為。
而該女子承認,自己當時為了慶祝升職在布碌崙一間酒吧狂飲,她承認當晚的事有許多細節記不清楚,但是她說,自己清楚記得,自己面朝下趴在床上被雞姦。她並在法庭作證時多次情感失控。
莫連諾和馬達的律師說,該女子提出訴訟只是為了騙取金錢,她起訴市府,要求賠償5700萬元。
警務處長基利在裁決宣布後說:「今天的裁決涉及警員違反就職宣誓,這兩名警員立即被終止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