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員全面配備電擊槍 耗資14萬購130枝
2011-05-28 (06:01)
(三藩市 )(本報屋崙訊)灣區捷運董事局昨(26日)一致投票通過,花費高達14萬1千元購買130枝新電擊槍,讓所有的捷運警員每人獲配備。捷運警察局目前有60枝電擊槍,許多捷運警員沒有這項配備。

        警員配備電擊槍增安全感

        灣區城市新聞社引述捷運工作人員在一份給董事局的報告中表示,每名捷運警員獲配備一枝電擊槍,將增加他們的安全感。

        2009年1月1日,在屋崙果谷(Fruivale)捷運站發生的捷運警員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射殺手無寸鐵乘客格蘭,被判非蓄意殺人罪後,被告律師提出了捷運警員須接受使用電擊槍的培訓這個問題。

        梅薩利承認事發當日他接到報告表示火車上有人打架並到場調查,稍後他開槍打死案中受害人,但他聲稱本來只打算使用電擊槍。

        梅薩利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沒有得到適當使用電擊槍的訓練。被告的律師團表示,由於梅薩利沒有自己的電擊槍,他帶著一枝借來的電擊槍,一枝他不是很熟悉的電擊槍。

        捷運員工在報告指出,電擊槍「是一項警員不需要使用致命武力的時候,可以使用的非致命武器。」

        每枝電擊槍815元另加保修

        捷運發言人約翰遜(Linton Johnson)表示,該系統將於本財政年度6月30日結束前得到新電擊槍配備。此前有捷運自願政策下,捷運警員可以選擇是否配帶電擊槍,但現在所有捷運警員在得到適當的訓練後一律規定攜帶電擊槍。

        捷運員工表示,每枝電擊槍所費815元另加185元四年延長保修。130枝電擊槍的運費和手續費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