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本報訊 )據《紐約時報》網站報道,紐約市長彭博與市主計長劉醇逸的關係可能不是那麼融洽,彭博也不見得會關心劉醇逸在考慮2013年出馬競選市長期間如何去遷就拉攏本市的工會,但這都不意味著彭博市長會拒絕上法庭為劉醇逸辯護。
劉醇逸在法律上要負責為一些與市政府有生意交易的行業,設定所謂「流行薪資標準」(Prevailing Wages)。劉醇逸一直受到批評說他發表的報告與審核偏幫工會。
而在去年7月,劉醇逸作出決定,認為市政府要向搬運工人付出的「流行薪資標準」是每小時近39元,這是聯邦政府付出的雙倍數目,私人商業機構付出的3倍。
驚覺它們將要付給市政府更多錢——雖然大部分僱員還不是工會會員,幾家承包商搬運公司便入狀法庭控告市政府。這些公司辯稱,鑑於市政府現時判發的搬運合同至少有4000萬元,這種薪資標準的合同會使納稅人多花數以百萬元計的錢。
在3月時,一位州高等法院大法官舒莉辛嘉判決搬運承包商勝訴,並以不尋常的嚴厲語調批評劉醇逸。
法官舒莉辛嘉表示,劉醇逸的計算「極端地遠離流行薪資標準的原則」,她裁定劉氏的計算公式「會冒上風險——製造一些矛盾與可以說是荒謬的結果,因為一家同時獲判發市政府、私人公司與聯邦政府合同的公司,要付給市政府合同工人的薪資,是付給私人公司與聯邦政府合同工人薪資的兩倍」。
在5月12日,市政府法律局發出通知要代表劉醇逸提出上訴,理由是法官「錯誤使用適當的法律」,簡言之,是市政府相信法官對法律的解讀過於狹隘,劉醇逸是有權進行他的計算的。
市長彭博一位發言人拉華治納表示:「根據州法例,主計長獲賦予決定權去決定薪資標準,當主計長是按照法律去執行其職務時,法律局只有責任為他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