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市民享訴訟權利
2011-05-27 (14:12)
法律援助署表示,特首之前有關濫用司法程序的言論,不會影響審批法援的工作。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未有回應言論,但認為每個人都有向政府提出訴訟的權利。

        馬道立出席法援署一個研討會時,未有回應特首指政黨濫用司法程序的言論,但他致辭時表示,人人都有提出訴訟的權利,法援就是確保這項權利的重要基礎。

        馬道立表示,香港市民享有尋求法律援助及展開訴訟的權利,是基本法第35條賦予的權利,他認為法援制度有助維持社會公義,也能體現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他又指如果香港無法援制度,就不能做到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