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接受躁鬱症治療的雪梨裁判司,未能推翻他無力勝任這份工作的裁定。
周二,紐省最高法院大法官何本(Clifton Hoeben)裁定,在有關裁判司馬隆尼(Brian Vincent Maloney)的裁決方面,司法委員會沒有錯誤。
這意味著,該委員會的報告如今將被呈交給紐省議會,以考慮馬隆尼的未來。只有在上下兩院同意的情況下,一位紐省司法人員才能被解職。
在法庭外,58歲的馬隆尼告訴記者,他對這項裁定感到失望。他表示,盡管政治和社區對精神病健康投下極大關注,但是當前或過去的精神病患者獲得法律公平對待,可能還尚需時日。如今輪到議會決定他的未來,以決定這是否適當----過去患有精神病的烙印,竟如此嚴重地影響到一個為紐省人奉獻的職業。
司法委員會調查四項有關馬隆尼行為不當的投訴,發現他確是如此,裁定他當時患有未確診的躁鬱症。
自2010年被診斷出精神病以來,馬隆尼一直服藥並常看精神病醫師。但是司法委員會裁定,他當前無力勝任裁判司的職位,而且留意到如果他再次發病,他有可能在未來不服藥。(峻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