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信譚香文有犯罪意圖
2011-05-26 (15:02)
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譚香文涉嫌選舉舞弊一案,今日在東區法院有裁決,譚香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決時表示,不相信提供講座,能誘使選民投票支持,亦不認為譚香文有犯罪意圖,形容提供講座這方式,與自己曾收候選人宣傳紙巾無異。

        譚香文較早前抵達法院聽取裁決時曾指,相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

        控罪指,報稱稅務顧問的53歲被告譚香文,於08年9月5日以免費講座形式提供服務,作為在08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給她的誘因,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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