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為還父債,替3名毒梟多次販運共市值400多萬元的冰毒到內地及澳洲,惟遠赴澳洲犯案期間,失竊價值100多萬元的冰毒,慘遭毒梟禁錮和毒打,更威脅要少年再為他們運毒,少年不堪壓力服藥自殺,在醫院獲愛心護士開解,最後決定報警。3名毒販較早前於高等法院被裁定合共5罪罪成,分別判監19年至30年不等。警方歡迎有關裁決。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表示,案中的首名告明顯是主腦,控制每個步驟,用金錢利誘青少年犯案,加上案件涉及國際販毒成分,案情嚴重,令人震驚,因此要重判30年。而另一名被告雖然並非主腦,但在案中扮演積極角色,亦要判監26年半。
法官說,被告給予少年1萬元,作為販毒報酬,對年輕人已是大數目,加上犯罪集團規模不小,在深圳、澳洲及香港均有聯絡人,因此法庭不會姑息利用年青人犯案的罪犯,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警方歡迎裁決,強調反映社會不容許販毒活動,若案件涉及利用青少年販毒,將引用相關法例向法院申請加刑。
案情指,3名被告年齡介乎32至45歲,於09年至去年,利用一名15歲少年運冰毒到澳洲,毒品重約4300克,市值約440萬元,期間該名少年遺失價值百多萬元的毒品,被禁錮及毒打,因不堪壓力企圖自殺,少年獲救留院,向護士透露案情揭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