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本報柏斯訊)按一項旨在扭轉西澳器官捐獻率低的政策變更,醫生已開始在願意捐獻的病人被宣布大腦死亡前,割取他們的器官。
柏斯的大醫院過去幾個月已開始實施一項新的全國捐獻器官指引,擴大可以割取捐獻者器官和身體組織的情況。
西澳首席醫官托勒(Simon Towler)說,新協定可導致西澳捐獻器官的人數,增加到每一百萬人當中有十六人。
該省目前每一百萬人當中,僅九人捐獻器官,為全澳洲最低。
過去多數捐獻是在病人大腦死亡後才開始割取器官。
大腦死亡是在兩名醫生進行腦電圖測試,認定一位病人在維生儀器,如心肺輔助設備幫助下維持脈搏跳動和呼吸的病人大腦幹細胞已受到無法修復的損壞後被宣布。
心臟死亡則是在一個人的心臟停止跳動,並被醫生確認已無機會重新跳動後被宣布。
新政策變更的消息傳出之際,一批資深醫生撰寫的報告,建議西澳議員修改法規,實施一項捐獻器官選擇退出制(Opt-out system),即除非病人特別聲明不捐獻他們的器官和身體組織,否則醫生將可割除用於移植手術。
雖然百分之七十七的澳洲人願意捐獻器官,但有僅不到百分之四十的人在澳洲器官捐獻登記處(Australia Organ Donor Register)登記。
不過前天由西澳衛生廳長哈米斯(kim Hames)公布的這份由資深醫生寫的報告也強調,病人悲傷的家屬,應有權否決病人的捐獻決定。(南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