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租值修改須5月提交 |
2011-05-19 (13:50) |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天提醒市民,如欲就物業由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修改建議,必須在5月31日或之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建議書。 市民須以指明表格(R20A)提交建議書,並以郵寄或面交方式送達差餉物業估價署。表格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和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從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頁下載。 市民亦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建議書。以圖文傳真方式送交的建議書,則不會被接納,署方不會接納在5月31日後才送達的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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