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騙取免費泊車判服務令
2011-05-18 (22:03)
任職前地產代理的31歲男子,利用2張八達通騙取免費泊車,今在粉嶺法院承認2項欺詐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涉案騙取的684元予受害停車場。
被告去年尾在上水彩園h停車場泊車後,翌日取車前再用另一張八達通拍卡入閘,藉此產生不足半小時免費泊車的豁免漏洞,數星期後被告再以相同手法犯案,停車場職員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