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錯回家醉酒乘客地點 澳首宗的士司機疏忽定罪案
2011-05-17 (05:43)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澳洲首宗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疏忽罪名,未能送醉酒的乘客到達正確地點,案中的女事主獲判可得賠償76萬多元。

         布里斯本最高法院上周五判女事主法蘭茲(Elizabeth French)可得賠償,為這宗七年多長的官司加上句號。當年女事主的丈夫告活(Stephen Croych)(36歲)在黃金海岸市中心以西僅5公里Ashmore區的Currumburra路被輾斃。

         2003年5月31日晚上,兩夫婦參加一個派對,當時女事主已腹大便便,先行回家,留下丈夫與朋友繼續飲酒。

         數小時後,友人送飲到爛醉如泥的告活上一輛的士,吩咐司機送乘客到一個地點,怎料司機去錯地址,事主試圖摸回家,被兩輛汽車連環撞倒,當場喪生。

         大法官費堡(George Fryberg)上周五裁定的士司機伊拉亞(Stephen Earea)因為找不到正確地址,索性將乘客棄下,臥在路旁。的士司機在開審前已去世,而保險公司QBE「同意代他承擔有關責任」,作出賠償。(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