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參議會通過 學校附近賣淫列重罪
2011-05-14 (05:10)
(紐約 )(美聯社奧本尼12日電) 紐約州參議會通過新案,將規定在學校附近賣淫為重罪。
參議會的共和黨多數黨引用了一個布朗士的案件,案中稱,一些學生和家長必須要路經妓女和嫖客,另外還有人投訴說,地上有隨處亂丟的安全套和皮下注射用的針頭。
新案規定,任何人在學校方圓1000呎內進行性交易,都屬於犯罪,可能被控E級重罪並被判刑。目前該案送交民主黨控制的州眾議會,等待州眾議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