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提案缺乏科學根據 執法有難度 朱感生重申反對禁魚翅
2011-05-11 (06:04)
(三藩市 )(本報記者任薇薇聖荷西報道)聖荷西華裔市議員朱感生(Kansen Chu)昨日重申反對立法禁魚翅的立場,認為聯邦和州府需要加強執法確保合法捕獵鯊魚,而另下禁令只會給本地政府徒增負擔。對於反對禁魚翅的華裔民眾提出的異議,方文忠表示將與海洋科學專家進行研究後,作出完整的答复。

        繼日前向本報表明不贊成古柏蒂奴選區州眾議員方文忠(Paul Fong)提出的通過禁魚翅來保護鯊魚的AB376提案,朱感生昨日特別舉行記者會,向中文媒體重申其立場。

        朱感生表示,吃魚翅不是華人文化中好的一部分,他本人不吃魚翅也不贊成或提倡吃魚翅。但他同時指出,禁魚翅提案動機雖好,但尚缺乏科學依據,未有詳盡徹底的環境影響報告。有關擬禁售的魚翅是否是採自自瀕危鯊魚品種,吃魚翅是否直接造成鯊魚數量減少,這些問題存有疑問。他打比方說,就如「一些鳥類瀕危,難道就不能吃雞了?」

        朱感生特別指出禁魚翅提案在執行上困難。他說,目前的聯邦和州法均已禁止非法捕獵鯊魚,實際上在公海和加州海域仍有非法捕獵的的行為,應該通過國際、聯邦和州府加強執法來禁絕,而不是再通過一個法律卻又無力執行,在經濟不景時給本地政府徒增負擔。「到時候我們要警察去追捕殺人犯還是執法禁魚翅呢?」

        給亞裔帶來負面影響

        朱感生指出,提案的出發點是好的,卻會帶來「未曾意料到的反效果」,即給亞裔帶來負面影響。他的辦公室近日接到華裔投訴,稱已有環保人士到華裔經營的參茸店抗議。

        目前的加州漁獵條例禁止商業漁船銷售、購買、分發和持有任何從鯊魚身體上割下的魚翅,即不可以在船上就把鯊魚鰭割下,除了一類叫「長尾鯊(thresher shark)」的鯊魚,漁者可以把長尾鯊鰭和尾鰭割下,但鰭數量必須與魚身的數量吻合。

        長尾鯊的鰭是魚翅主要來源之一。AB376的反對者日前向本報表示,魚翅採自五、六種鯊魚,主要包括Black tips、Bull Shark和長尾鯊三種,三者都不是瀕危品種。

        不過,AB376提案引述2003年《科學》雜誌發表的研究指出,大西洋西北的hammerhead、white和長尾鯊三種鯊魚的數量估計在8到15年間減少了79%到89%。

        反對禁魚翅提案的眾多華裔民眾於4月29日前往方文忠辦公室提交抗議信。方文忠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方文忠正在與海洋科學專家對這幾百頁的材料進行研究,以便作出全面、正確和完整的答复,屆時方文忠將樂意向各界作出回應。

        中國也計劃立法禁魚翅

        華人是最大的魚翅消費群體。雖然鯊魚捕獵大國日本的居民也吃魚翅,但大批量的日本魚翅最終是銷往大陸和香港。中國大陸今年亦有禁魚翅的立法行動。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在今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建議,通過立法手段,禁止魚翅貿易,保護海洋生態平衡。丁立國對媒體稱:「中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魚翅消費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加起來,魚翅消費總量占全球魚翅消費總量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