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炒外勞 餐廳判罰近7千
2011-05-09 (05:21)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一家餐館無理解僱一個外勞,最近被判罰款逾6,700元。

        有勞工團體指出,這次事件僅是「冰山一角」,因此促請聯邦政府立例,進一步保障這群離鄉別井的勞動者。

        今年4月29日,卑詩就業標準審裁處(B.C. Employment Standards Tribunal)公布,丹尼斯餐廳(Denny's)非法解僱員工塞爾斯(Alfredo Sales),罰款6,700餘元。

        來自菲律賓的塞爾斯向當局投訴,指僱主未有根據合約繳付超時工資和機票費用。6天後,他遭公司開除。

        塞爾斯的代表律師戈登(Charles Gordon)表示,丹尼斯餐廳解釋,解僱塞爾斯是因為他工作表現欠佳,但審裁處拒絕接納這個解釋。他補充說,塞爾斯並非唯一遭無理對待的外勞,相信有不少受害人沒有站出來,提出申訴。

        2011年1月,50個臨時外勞入稟法院,向丹尼斯餐廳索償1,000萬元。

        原訴人指資方違反僱傭合約,未有給予應有薪資和津貼。

        同時,丹尼斯餐廳更被指通過一家無牌中介公司招聘外勞。而該中介公司更向每個外勞收取高達6,000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