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暫定7月1日起,連續12個月,每月首日向當天是中華電力或香港電燈的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注入150元的電費補貼,最高總補貼額為1,800元,以支付合資格住戶帳單所示的電費,直至2014年8月31日或戶口結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劉焱今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香港現時約有20%的住戶平均每月支付電費不多於150元,政府的補貼足為他們支付至少一年的電費,對低收入家庭幫助最大。
任何未用補貼可轉撥至其後月份,直至2014年8月31日或戶口結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預計大多數住戶可在2014年8月或之前用盡補貼。
此項措施在2011 - 12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以紓緩住戶面對的通脹壓力。
截至今年4月1日,兩家電力公司的電力住宅用戶戶口約有250萬個,估計當局需支付約45億元補貼。
政府2008年開立為數88億元的承擔額,向合資格的住宅住戶提供電費補貼。截至今年3月31日,約220萬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即總數的90%已用完2008年計劃下的補貼,有約25萬個戶口仍有未用補貼,餘額合共3.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