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美聯社紐約4日電)紐約州擬立法禁止青少年室內日光浴場,業界認為,州議會的做法損害他們的生意,特別是在這個室內日光浴的旺季時才推出法案。
美國癌症協會指出,州議會應把這項立法放在他們的首要工作之上。
在長島當了50年救生員的維恩斯伯格支持法案,「(室內日光浴)可能有很可怕的後果,這一個致癌的過程。青年人為了去舞會及其他場合而這樣做。」他表示,這有很多證據。他的腿於2周前接受皮膚癌治療。
而紐約州Ballston Spa的帕凱特指沒有必要禁止。她做了4年的室內日光浴,認為癌症的恐慌是被過分渲染。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這個價值10億美元的行業,利用機器製造出比正午太陽高5倍的紫外線輻射,因此是行業的最大爭議之處。
目前有廿多個州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室內日光浴,而紐約更是其中幾個禁止14歲以下兒童使用室內日光浴的州份,而14至17歲青少年使用時也要得到家長的批准。
美國癌症協會希望紐約成為第一個禁止所有兒童室內日光浴,並在其他州份推動。大約20個州已有法例禁止未滿18歲室內日光浴,而有些地方包括馬里蘭州霍華德縣和加拿大已經禁止青少年室內日光浴。
室內日光浴協會發言人斯特里特表示,那些想要禁止青少年使用室內日光浴的人,根本沒有科學根據。
而撰寫法案的州參議員表示,立法的部分原因,是由於皮膚癌是最常見的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