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參議院大比數通過 駕車時發短信警察可截停
2011-05-05 (05:33)
(紐約 )(美聯社奧本尼3日電)這項法案的主要贊成者長島共和黨參議員西麥斯里諾(Carl Marcellino)表示:「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只要看你拿著你的電話。」根據法案,警察可以純粹因為司機發短信而截停汽車,理由是在紐約州駕車時手持電話談話已經違反交通法。而免提電話是允許的。

        當在行駛中車輛的駕駛座上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目前屬於次級罪行。這意味著單是開車時發短信並不足以被截查,而必要連帶犯上其他罪行,如超速。而控制了州參議院大多數的共和黨人也贊成立法,把它升為一級罪行。西麥斯里諾表示,這將會被罰150元及扣減2分。

        州參議院於3日以57票比3票通過立法。

        西麥斯里諾表示:「當你正在駕車時,就有必要對自己及其他人負責任。」

        一些州參議員表示,發短信的通常是青年人。他們列舉了北德州大學健康科學中心的研究,於全國2001年至2007年在駕車時發短信而發生發外死亡多達1萬6141人。而維珍尼亞理工大學運輸研究所的研究結論認為,司機在駕駛時發短信,發生意外的風險是23倍。

        民主黨州參議員也提出了一項類似的法案,而配套措施仍尚待州眾議院通過。

        布碌崙民主黨州參議員帕克(Kevin Parker)反對這項法案,他承認駕駛時發短信已成為「流行病」,但在事情發生後作出懲罰,並不能夠阻止問題發生。「我們應著眼於如何去教育大眾。」

        眾議員維森伯格(Harney Weisenberg)描述了幾宗他之前做警察時見過的交通事故。

        據美國汽車協會,司機分心持續兩秒以上,就會令意外風險增加一倍。美國汽車協會立法委員會主席科利特(John Corlett)表示,發短信在美國變得越來越普遍,2010年短信數量多達2萬億個。

        一些共和黨參議員說,伊利(Erie)縣和門羅(Monroe)縣已通過了類似措施,但他們希望有一個全州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