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家庭權益會成員霍兆榮,就港人內地配偶在港分娩需要支付39000元費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推翻醫院管理局的規定,撤銷收取較香港居民高的收費。
開庭前,權益會十多名成員到法院外聲援。代表認為,港人內地配偶,在港應享有與本地人同等的分娩權利。
霍兆榮的兒子霍春華患有輕度弱智,05年跟內地女子曾利霞結婚,曾婦於07年5月懷孕,但因其內地人身分而被徵收額外費用,霍兆榮認為醫管局做法歧視,遂代表輕度弱智的兒子申請司法覆核。
有關的司法覆核於08年被裁定敗訴,霍兆榮於是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裁的3名法官,去年一致裁定,醫管局的做法合理,再判霍兆榮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