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本報訊)去年,紐約市有42名市民由於飼養非法的野生生物作為寵物而被控告,根據紐約郵報從市衛生局獲得的紀錄,這些非法寵物各種各樣,包括蟒蛇、火雞、鴨子、以及一條美洲大蜥蜴。
據紐約郵報報道,最奇特的寵物是62歲的羅茲托克因斯基(Tadeusz Roztoczynski)所飼養的兩隻澳大利亞蜜熊,這種動物在紐約是禁止飼養的。
其他違法的寵物包括:
一條美洲大蜥蜴,由賓臣墟一各居民的伯格蘭在家中飼養。一條大哥倫比亞紅尾蟒蛇,飼養在布朗士的Bailey大道,鄰居說,寵物的主人強森經常讓蟒蛇纏在自己脖子上四處走動。兩條蟒蛇,相信是布碌崙的Prospect Place的居民英格拉姆飼養。兩條2呎長的蟒蛇住在牙買加的第85 Drive的艾爾方周家。一條2呎長的澳大利亞蟒蛇住在Grand Concourse的馬提奈茲的家中的一個玻璃籠子裡。兩條球蟒相信是布朗士的居民阿西維多的寵物。還有布碌崙居民卡菲夫飼養的兩隻公雞和8隻母雞,卡菲夫被指讓自己家的雞跑進鄰居的院子,而且餵牠們吃難聞的大米和蔬菜。奧克蘭花園的居民帕拉佐飼養的3隻鴨子和一隻火雞,這些動物住在一個簡易的籠子裡。還有一隻脖子上繫著繩子的公雞,這隻公雞的主人是東艾姆斯特朗的其姆波。
去年,最常見的寵物違法行為是飼養啼鳴的公雞,布碌崙此類案件最多,達到14宗,布朗士有11宗。
紐約市規定,飼養24種動物違法,包括猴子、鷹、食人魚、鵝、有袋類動物、狐猴、土豚以及毒蛇。如果飼養違法寵物,最低罰款200元,如果重複違法最高罰款可達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