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紐約時報訊)曼哈頓上東城兩幢舊式住宅大樓,雖被市府列為地標建築物,但仍面臨清拆之虞。發展商指大廈租金收益欠佳令公司虧損,因此向市府要求拆卸重建,但租戶批評,發展商刻意讓物業空置,又誇大損失,要求市府保留地標。
涉及爭議的是位於東60街一帶與約克大道交界的15幢6層高樓房,這批樓房建於1898年至1915年,由於標誌了當局採用新設計以改善低入息家庭居住環境的建築史,因此在5年前被列為地標。不過物業的發展商Stahl,已向市府的地標保護委員會申請拆卸其中兩幢樓房,指租金收益偏低,令公司每年損失100萬元。發展商解釋,兩幢樓房只有樓梯,單位平均面積只有371平方呎,每月租金充其量只有600元,相反改建新大樓後可以改善單位景觀,租金上漲後可轉虧為盈。
建議引起樓房現有租戶大力反對,租戶指住在樓房內的多是低入息民眾,如果沒有租金管制或津貼,根本不可能在上東城找到新居所。已在大廈住了33年的退休消防員諾納馬克說,寓所前景不明,他也不敢修茸廚房,情況令人煩惱。
在租戶中牽頭抗爭的律師麥克洛連批評,發展商當年已用盡手段阻撓市府把建築物列為地標,後來又刻意讓190個單位中的107個長年空置,壓低租金收益,另一方面誇大維持成本,把36萬8000元的訴訟費也劃入其中,處心積慮就是要清拆重建。她又批評,發展商如果真的有心招租,租金不止600元這麼少。
發展商的顧問回應時承認,大廈內部分單位空置,不過600元月租是估價師評估的結果,發展商也沒有把律師費列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