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本報訊)紐約州財稅廳發布了新的銷售稅指引,為民眾詳細解說哪些物品需要徵收銷售稅。這份新指引花費數月制訂,新指引沒有任何政策改變,但是對模糊的地方明確說明。財稅廳發言人博恩絲女士說:「我們明白銷售稅法律的複雜,有些細微差別很難弄清,我們希望可以讓商販更容易理解。」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Hi-C、維他命水及Gatorade需要徵收4%的銷售稅,桔子味道的含糖飲料Tang不用徵稅。花生和原味堅果不必徵稅,蜜汁烤過的堅果及約旦杏仁需要繳稅。
烹飪用的巧克力可以免稅,但是巧克力軟糖必須繳稅。薯片、麵包圈、水果Roll-Up及Granola麥片棒免稅。但是蘋果糖、巧克力包裹的椒鹽卷餅、焦糖及量身訂做的冰淇淋蛋卷不能免稅。
軟飲料需要繳稅,除非飲料中超過70%是果汁。至於Tang飲料為何免稅,一名財稅廳發言人說,因為這種飲料屬於飲食補品的範疇,因此可以免稅。
另外,切片的熱批薩需要繳稅,所有加熱食品的出售都要繳稅。
一名顧客在小吃店訂購三明治並購買椒鹽卷餅及汽水,只有椒鹽卷餅免稅。一名顧客在快餐店車道購買一個奶酪漢堡、薯條及一盒鮮奶,只有鮮奶免稅。
但是另一種情況更加複雜:假設R太太帶兒子去快餐店,購買了含有鮮奶和玩具的兒童套餐。雖然鮮奶單獨購買免稅,但是當和徵稅食品作為一體購買時需要繳稅。
如果你到雜貨店買雞蛋、薯片、牛肉乾、即食肉或包裝熱狗,你不用繳稅,但是如果你購買一袋冰、糖果、一個單個的熱狗,或者一袋口香糖,你就需要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