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拍戲擾生意 商戶晤電影委員
2011-04-29 (05:29)
(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在邱信福辦公室的協助之下,日前投訴在華埠拍攝電影對生意帶來嚴重影響的華盛頓街與呂宋巷約30多名商戶,昨日與三藩市電影委員會行政主任羅賓斯(Susannah Greason Robbins)、製片公司地區經理Patrick Ranahan會面,討論有關的投訴事項以及解決辦法,羅賓斯建議受影響商戶向委員會遞交收據證明所蒙受的損失,而委員會會負責轉交製片公司尋求補償。

         羅賓斯表示電影委員會已經收到這封有許多商戶共同簽名的投訴信,對於信中的一些投訴內容,她認為是真實有效的,但她亦希望對其中一些投訴作出解釋,例如由電影委員會所發出的許可證,確實允許這些車輛停在咪錶,但不包括白界;在拍攝期間製片公司可以短暫封閉人行道;在拍攝前,即17、18日有關職員已經向附近商戶派發了通知;後來再次使用柴油發電機是因為當時燈光不足需要發電拍攝最後一組鏡頭,否則劇組需要第二天再來。

         為此羅賓斯建議商戶將投訴信,連同拍攝前一天及拍攝當天的銷售收條複印,或者一周的平均銷售紀錄,作為書面證據呈交電影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