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陳豪(Hao Chen,譯音)和薛菁(Jing Xue,譯音)報住Toorak,分別被判罰款2萬元和1萬元不等,兩人的公司Bosen被判罰12萬元。
裁判官鶴健絲(Kate Hawkins)並且下令兩人的公司「回水」近9萬給6名津巴布韋及印度的學生。
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督察接到南雅拉(South Yarra)Park街和智朗(Geelong)Moorabool街兩間七十一便利店員工投訴,進行調查,起訴特許經營老闆夫婦和其私人公司。
裁判法官發現,便利店發給七十一總公司的員工工時及工薪,資料作假,而實際店內手寫員工工時及工薪的紀錄,被人「故意棄掉」。
6名學生,年齡由18至26歲,所得工資一律是每小時9元至12元之間,而實際有很多更的員工有權獲給超過雙薪的工資。
裁判官在判案時指兩夫婦蓄意剝削容易被欺負的工人。
「年青外國學生被剝削打擊,其中四人當時只是青少年,剛到澳洲。」她說。
「這是有預謀和故意的行為,要壓低工資,達到取得免費勞動的目的。」
一名學生被低付工資共40583元。兩名被告被形容為「前度」老闆夫婦。
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審計墨爾本及智朗56間七十一便利店,替62名工人討回32300元低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