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補選提名期今天刊憲,提名期為5月5日至5月18日。補選將為36條現有鄉村選出居民代表,並為6條原居鄉村選出原居民代表,共42個村代表席位需要進行補選。
所有候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並獲得最少5名該村的登記選民提名。每名選民只可提名一位候選人。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一條鄉村參選。
提名表格已上載這裡,並於各新界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備索。候選人必須在5月18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遞交提名表格。
若有超過一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條鄉村參選,該村將在6月12日(星期日)舉行投票。合資格的選民將收到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的投票通知書。查詢可致電2152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