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簡化外國人申請居留程序
2011-04-28 (15:56)
台灣的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吸引外籍優秀人才,外國人申請居留程序將簡化。

        目前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需先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工作許可,再向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來台後持憑證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申請作業繁瑣。

        為吸引全球外籍優秀人才來台,簡化外籍人士來台申請作業,草案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草案修正,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來台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取消原本20歲以上的年齡限制,並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台定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