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蕭慧儀指有人把她抹黑
2011-04-28 (05:13)
(溫哥華 )(本報記者馮瑞熊報道)近日遭競選對手窮追猛打及被指爭家產的聯邦保守黨溫哥華南(Vancouver South)選區候選人楊蕭慧儀,周二在78歲母親蕭杏雲及姊姊蕭慧芬支持下,會見主要中文傳媒。她指今次醜化事件是對她及母親的個人攻擊,及有預謀的抹黑行動(smear campaign),旨在妨礙她最後一周的選舉活動。而楊蕭慧儀之母強調,有關房產及1.4萬元官司現已解決。

        據蕭杏雲及代表律師里克特(John Richter)表示,楊蕭慧儀是因替母親爭回已居住逾30年、時值70至80萬元房產的擁有權,與5兄弟姊妹對簿公堂;而被傳媒提及的1.4萬元「債項」,實為蕭杏雲與已逝丈夫蕭仲帆送予楊蕭慧儀的禮物,給她在渥太華買屋,並非楊蕭慧儀借錢不還。

        母覺得對不起女兒

        蕭杏雲周二在楊蕭慧儀陪同下,在記者會上指事件與楊蕭慧儀本來無關,她只是為了幫女兒,加上女兒參與選舉而無辜受牽連,覺得對不起女兒。

        蕭杏雲透露,她有7個子女,6個是她在1965年帶來加國,最小一個在本地出生。她說:「個個都是飲我的奶長大的,以前人人話我好命,有7個子女……我唔知道我會有今日。」說的時候泣不成聲,她指自己欲哭無淚,並透露數次想過自殺。

        律師里克特周二指出,涉及的房屋是蕭仲帆夫婦1975年所購,及後由兩夫婦與洋名巴里(Barry)的兒子共同擁有。3年前,巴里入稟法庭,要求取回三分一擁有權,與母親對簿公堂。蕭仲帆在訴訟期間去世,蕭仲帆的遺產執行人入稟卑詩小額錢債庭,要求楊蕭慧儀歸還父親1.4萬元款項。

        法律文件數周內完成

        里克特說,他的當事人蕭杏雲於2009年,在一份宣誓書(affidavit)指1.4萬元是她夫婦送予楊蕭慧儀的禮物。而有關房產擁有權及1.4萬元官司,現已解決,房屋擁有權將歸於蕭杏雲,正式法律文件數周之內完成。

        周二記者會上,蕭杏雲指楊蕭慧儀由於幫她而得罪人,認為這對她是不公平的。這位母親又說,有人曾向她說:「如果唔聽話,就會搞阿儀(楊蕭慧儀)。」

        會上發言不多的蕭慧芬就表示:「我是支持我的母親,這是令人哀傷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