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本報記者李子瑩紐約報道)距離2010年4月11日發生的格蘭街大火,除了283號和285號居民樓已經被清拆,在大火中損毀較輕的289號曾計劃在重新修繕後安排住戶重新搬入,但目前大門卻依舊緊鎖。代表住客和房東的兩方律師則仍然在談判當中,目前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這場被認為是多年來紐約市最嚴重的大火之一,共出動了60多輛消防車和眾多消防員救援。這場7級大火燒毀了華埠格蘭街283號和285號兩幢居民樓和比鄰的289號居民樓裡合共200多住客痛失家園。房屋局表示,目前289號的遷出令(Vacate Order)依然生效,曾經的住客或是投靠親友,或是租住其他地方,又或被安排至鄰近華埠的臨時公寓。
「我所有的記憶都在那裡,我的人生也在那裡。」居住在289號13個公寓房間之一的李小姐表示,她在其中一個兩臥公寓裡已經住了超過36年。一場大火把她趕出了家園,儘管現在大樓仍然矗立,但卻無家可歸。
據了解,從大火發生至今,289號的住客只允許回去收拾過兩次財物。因為婆婆家就在298號不遠處,李小姐每次去婆婆家經過這裡都感到非常傷心。目前,她正透過亞平會的幫助住在東侯斯頓街的一個臨時公寓中。
代表9戶住客的律師格曼(John D. Gorman)和房東代表律師貝利(Adam Leitman Bailey)均指對方在拖延法庭審判速度。貝利表示,維修289號的花費將高於這幢舊樓本身的價值,而法律允許若在維修房產時將損失更多金錢則可以不進行維修重建。但格曼則堅持,289號的房東只是希望透過這一次火災令該幢樓宇重建,這樣房東就相當於進行免費升級改造甚至將該幢樓宇變為高級公寓。貝利反擊,眾多住客每次與他交談都只是希望可以獲得更多金錢賠償,儘管他們都希望房東方面可以買下他們的租約,但其實他們當中相當一部分人已經找到了永久住地。格曼對此表示反對。
據了解,格曼除了代表多位住客以外還代表了其中一位產權擁有人Kwok Koon Wong和他其中一個在大火前已於289號經住了5年的兒子Jonathan Wong。Jonathan Wang表示:「這是他們的家,目標是重建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