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提早宣佈競選結果違法
2011-04-23 (05:19)
(多倫多 )(綜合報道)社交媒體用戶喜歡在大選選票剛剛被清點完就公佈當地的競選結果,這種情況令加拿大選舉局(Elections Canada)進退兩難,不知道是否應該執行數十年前制定的法律,加以制止。

        在今時今日的數碼世界,這也許很難理解,但在加拿大所有其他地方的投票結束前,於Facebook或Twitter上公開發佈或「傳播」選舉結果,確實是非法的,最高可導致2.5萬元罰款。這意味著,紐芬蘭、新斯高沙省和魁省的選民,要等到卑詩省的投票結束後,才能公開當地選舉結果,不論是媒體還是大量使用Twitter的政客都不能越界。

        不過,加拿大統計局並不監管社交媒體,也無權阻止公開當地選舉結果的行為,因為除非接到投訴,他們不能就此展開調查。選舉局發言人英萊特(John Enright)強調,相關法律在1938年制定,當時是為了防止全國通訊社傳播加國東部的選舉結果,從而可能影響到西部地區的投票。新民主黨領袖林頓周四也表示,這一法律毫無意義,應該改變。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