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迷姦醉酒女案 床上精液毛髮不屬警員
2011-04-21 (05:42)
(紐約 )(本報訊)兩名警員涉嫌迷姦一名醉酒女子的案件,根據19日的專家作證指出,在女事主的床上發現3名男子的精液和毛髮,但均不屬於兩名警員。

         《每日新聞》網站報道,辯護人律師塔康皮納在曼哈頓法庭外表示,現場有大量法醫證據,但沒有一樣是來自他的委托人。

         根據原告的供詞,她於2008年12月遇上莫連諾及馬達兩名警員之前的4個月都沒有發生過性行為。這意味著,29歲女事主子宮頸的受傷,是由於被強姦所致。

         但法醫專家的證詞並沒有矛盾,因為他指床墊和枕頭上發現的精液,可能已經是數個月之前。

         法醫辦公室的犯罪學家高魯斯基指,精子的設計是為了生存,因此經過幾次洗滌也可以殘留下來。他亦證實在女事主的被褥或衣物上,並沒有發現兩名警員的DNA。

         當女事主被莫連諾及馬達2人送回東村住所後的翌日早上,她前往醫院時體內並沒有發現精液。當助理地區檢察官艾伯特問如果使用安全套後,體內會否發現精液,高魯斯基就回答說不會。他指出,強姦受害人的「任何行為」,包括淋浴或小便,都可能令精液從體內排出。

         原告指她早上去醫院前曾經淋浴,而她的一段錄音帶之中莫連諾也承認使用了安全套。

         另一位控方證人,紐約市警務處的犯罪學家哈特曼說,從原告家中及衣服上收集到的毛髮樣本,沒有一條與兩名警察符合。但她指出,並不是所有從女事主上收集到的毛髮樣本也適合進行測試,而且疑兇也有可能沒有留下任何毛髮。

         在其他法醫證詞中,也指在女事主的嘔吐物中可能發現血液。這或者可以支持控方的論點,即警察在遇到嚴重醉酒的女事主時,應該叫救護車救助,他們因此被控失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