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今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表示,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個人所得稅免徵額)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謝旭人說,為了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草案規定,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同時,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並入45%稅率,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