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中國廚子以「457」外勞簽証方式來澳洲,獲得永居身份後告僱主,獲判可得回20萬元少付的薪水;僱主準備上訴。
原告人常昌(Chang Chang,譯音)是中國一位成功的廚師,由表親安排「457」(臨時商務(長居)─標準商業贊助)簽証方式來墨爾本,在華埠一間水餃店做廚子,工作了三年(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聲稱一個星期工作六天,只有聖誕節有假放。每日工作13小時,由早上9時半至晚上10時半,每次只有5分鐘的小休去吸煙,而且還要先得老板的許可。一日只得100元。
原告人害怕如果失去這份工,簽証會被取消,所以在取得永居後才採取行動,聯邦裁判官利穆勒(Grant Riethmuller)本月6日在判案時說。
法庭裁定原告人在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間被低付工資。
裁判官下令老板鄭明僧(Min Seng Zheng,譯音)和傅蕊枝(Rui Zhi Fu,譯音)支付少付的超時工作及假期工作雙薪合共172,677元,另外欠供的公積金2.5萬元。
此案最先上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申訴專員發現原告人沒有被付年假1.4萬元,前老闆這一筆之後已付。(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