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G20同意設準則加強金融監督機制
2011-04-17 (11:19)
20國集團(G20)財政部長及中央銀行行長,同意建立一套金融準則,以加強金融監督機制,避免未來再發生金融危機。

        與會各國金融領袖都同意,儘管全球經濟復甦正在擴大,而且變成越來越能自我維持,但中東及北非的社會動亂、日本震災及國際油價飆漲,已讓經濟展望蒙上陰影。 同意建立一套金融準則,以加強金融監督機制。

        這套金融準則將訂定指標,一旦有國家不符合指標標準,例如預算赤字過高,或外貿過度失衡等,將立即發出警告,並要求依照指示改正,以防止情況惡化,危及全球經濟。

        根據協議,國內生產毛額超過G20生產總和5%的國家,將接受IMF檢查。這些國家包括美國、中國、法國、英國、德國、日本和印度。

        法國財政部長拉加德表示,這套準則就好像一張網,隨時對準那些可能違反規則或不遵守規則的國家,將它們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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