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仔伯伯」認罪罰款
2011-04-15 (10:05)
多次被食環署檢控的74歲「雞蛋仔伯伯」吳旭輝,今早在東區法院應訊。吳旭輝承認阻街、無牌擺賣及無牌煮食3項控罪,共被判罰款780元。

        裁判官判他阻街罰款220元,無牌擺賣及無牌煮食各判罰款280元,合共罰款780元,及充公所有證物,包括擺檔用的木頭車。吳旭輝指無錢繳交罰款,要求1個月內繳款,獲得裁判官接納。法庭又指,吳旭輝之前有38次阻街,及分別有37之無牌擺賣及無牌煮食的紀錄。

        而在開庭前,約30名80後青年到法院外聲援吳旭輝,並指地產霸權的出現,打壓小販經營。

        吳旭輝在銅鑼灣大坑售賣雞蛋仔,1個月內7度因為無牌售賣熟食,被食環署拘捕及票控,並充公擺檔的木頭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早前對吳旭輝多次被捕也表示同情,但指當局有責任維護食物安全,建議吳在合法的地方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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