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訊)四名州眾議員先前被允許攜帶隱藏武器進入州議會,近日被要求將武器寄放於入口。
據《沙加緬度蜂報》報道披露,州眾議院警衛隊長潘恩(Ronald Pane)之前曾准許四名議員攜帶武器進入州議會辦公室,儘管公共建築物一般不允許攜帶武器進入。
但在《蜂報》報道此事不久後,眾議院議長佩瑞斯指示潘恩,暫時取消從前給予任何議員攜帶隱藏武器的批准,直到該院的安全措施完整調查報告出爐為止。
佩瑞斯的發言人維格納(John Vigna)發表一份電郵聲明表示,議長認為保護在州議會工作的男男女女的職責,最好由受過訓練的警衛和加州公路巡警負責,不應容許議員帶武器上班。
一條2010年生效法的法律,為了進一步限制州議會內存在的上膛槍械和致命武器的數量,授予參眾兩院警衛隊長批准攜帶隱藏武器的大權。獲得潘恩支持的這條法律,允許警衛批准持有隱藏武器許可者,帶槍進入州議會和其它議會辦公建築物。
眾議院未公布這四名議員的姓名,潘恩也不願說明議員申請批准帶武器的原因和他的批准理由。佩瑞斯發表的聲明則指,自己之前並不知道議員獲得批准帶槍上班。
參議院警衛隊長畢爾德(Tony Beard)則表示,他未批准任何參議員攜帶隱藏武器入內。他續稱,除非「情況非常特別」,他才會批准如是請求。他也表示,寧願著重於以既存安全措施回應威脅,以及保護所有議員、職員及訪客,而非批准議員帶槍上班。
州議會提出的稅賦案和其它引發爭議的議案,受到民眾越來越嚴厲的抨擊,近來引起州議會改變安全措施,加強對州級民選官員的保護。目前進入州議會山莊必須經過金屬探測器的檢查,還有加州公路巡警駐守。
代表英格塢(Inglewood)的民主黨籍州參議員萊特(Rod Wright)7日修訂條例草案,讓州級民選官員、國會議員及州議員更容易取得攜帶隱藏武器的資格。該條款最近才被從另一項議案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