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美聯社紐約7日電)為了減少向職員和官員支付加班費,由紐約州政府資助的法院法官被要求提早半小時關閉法院。
在一份由州首席行政法官佩菲爾發出的兩頁備忘錄中,向法官指示訴訟程序需於下午4時30分前完結,而不是往常的下午5時。此舉是為了減少向職員和官員支付加班費用。
法官在有需要時,可以要求例外處理。
法庭官員說,這只適用於州和市法院,而不是鎮法院和村法院。
在州議會通過州預算案中對於司法機構的1億7000萬元削資的幾天後,這份備忘錄就出來了。
備忘錄指出,提早關門時間並不適用於工作到深夜的法院提審室。
佩菲爾表示,提早關門也是為了減少即將進行的裁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