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埠休班警 毆派報員罪成
2011-04-07 (05:4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二埠休班警員克拉森(Jeffrey Klassen)被裁定毆打派報員卡恩(Firoz Khan)罪名成立。2009年1月,3個休班警員在溫市中心一酒店外與卡恩發生打鬥之後,克拉森即被控。

        事發前,這3個警員曾飲酒。克拉森承認對卡恩使用合理暴力,但被法庭駁回。

        目前克拉森仍然留薪停職,直至警方完成內部調查為止。

        較早之前,同涉該案的西溫市警員吉蘭(Griffin Gillan)因承認傷人罪,被判緩刑21天。二埠警方周二發出書面聲明稱,當局根據《警察法》(The Police Act)對事件展開調查,調查結束後會舉行紀律聆訊,並檢討克拉森與二埠警局的僱傭關係。預料聆訊將於刑事審訊結束後數月展開。

        聲明又表示,克拉森被控後一直停職,停職將繼續。二埠警務委員會將開會檢討克拉森停職身分,應否留薪抑或無薪;而當紀律聆結束後,二埠警方會再發表評論。